当前位置: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办公室(质量控制与管理科)职责
     

      (一)负责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管理,完善中心管理手册;

      (二)负责起草中心年度业务工作计划、规划等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编撰行政、业务相关总结、综合性文件和相关材料;

      (三)负责主任办公会和行政业务工作例会的组织安排,督办有关会议议定事项、重要工作部署及中心目标任务管理。对其他业务工作会议负责事前审核及事后备案;

      (四)负责收发文管理、机要管理、保密、印鉴管理、档案管理、图书管理、社会舆情、疾控信息、年鉴编印等工作;

      (五)负责对外接待审批、备案和差旅备案管理;负责对口支援、法治建设、信访办理等工作;

      (六)负责组织协调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工作考核、督导和评价。参与相关公共卫生政策研究。

      (七)负责中心实验室质量管理和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有效运行及持续改进。

      (八)组织实施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

      (九)负责对外检验检测服务的受理、检验检测报告发放。

      (十)承担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质量管理和生物安全管理的技术指导。

      (十一)负责宜昌市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组日常工作,在市卫生健康委的领导下组织实施辖区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