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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检验检测所职责

      (一)开展病原微生物及寄生虫的检测检验、重点传染病和新发疾病的病原学鉴定及消毒效果监测评价。

      (二)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验室检测任务。

      (三)按规定管理标本、重要菌种和毒种。

      (四)开展健康影响因素、有毒有害因素及中毒事件毒物的实验室检测;协助开展环境健康效应因子检测评价和健康相关物品的毒性测定、功能评价。

      (五)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水质监测等项目的实验室检测任务。

      (六)对基层卫生医疗单位的卫生检验和实验室质量管理工作开展技术指导。

      (七)提供实验室检测等非普惠制公共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