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18日至5月2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2019年9月29日反馈了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落实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统一思想。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中心党委高度重视,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通过召开专题党委会议、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高度统一思想,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担负起全面领导整改落实工作的主体责任。通过压力传导、广泛教育,促进党员领导干部统一思想,迅速行动,形成整改合力。
中心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和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摆上了中心党委的重要工作日程。
(二)对照检查,完善方案。一是中心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照《关于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认真开展对照检查,举一反三,找问题、查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并广泛征求中心各支部、各科室对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二是12月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分工,从主观上找原因,主动扛起整改责任和任务,班子成员之间坦诚相见,相互批评。三是研究制定并印发了《中共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细化明确了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
(三)建立台账,强化督查。为加强整改工作,中心党委在“三个清单”基础上专门建立了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照整改台账逐项检查销号。召开党委会6次、党建例会3次、主任办公会3次分别落实有关整改工作、通报整改情况等,针对18个问题提出了70条具体整改措施。
(四)坚持问题导向,构建长效机制。在全面整改的同时,注重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通过认真自查、总结、梳理,修订完善中心规章制度12项,切实织密扎紧制度笼子。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有些“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委会研究。
一是修订完善《中共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范围、议事程序、议事规则等进行了逐一明确。二是在今后工作中凡是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事前先沟通商量,协商成熟后召开党委会议,在充分听取班子成员合理性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再作决策。
2.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领导班子进取精神偏弱。
一是市卫健委党组报请市委组织部同意已对中心党委领导班子进行调整。二是党委书记已对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三是召开中心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纪委书记在会上对存在好人主义思想的问题作出情况说明,并开展自我批评。四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10月中心党委领导班子分6个调研组,下基层开展深入调研活动18次,掌握摸清基层在疾病预防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加强技术指导,明确时间路径,确保问题解决。
3.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抓全面健康教育管理工作不实。
一是组织市级健康知识讲师团,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健康知识五进宣讲活动,同时邀请全国知名专家来宜开展健康科普讲座,目前完成健康巡讲52场。二是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开展个性化健康教育。三是利用各类媒体播放健康视频开展科普。四是医防结合,打造特色健康教育示范“群”。在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重要民生服务机构、县市疾控机构推进宜昌市健康促进与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对群众开放健康行为体验场所。截至11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基地接待参观体验群众4014人。五是通过宜昌市健康大数据平台,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患者精准健康干预,向患者有针对性的发送健康教育与干预信息,今年发放干预信息3206条。六是加强死因监测、肿瘤登记和重点慢性病监测,掌握主要慢性病流行趋势,为政府部门制订相关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4.意识形态工作薄弱。
一是中心党委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任务。二是中心通过各级各类会议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指示和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三是学习了《意识形态工作重要信息舆情报告制度》,建立“双线报告”工作机制,严格掌握报送范围和报送方式,按照报送程序和要求进行报送。四是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对重点岗位科室落实全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检查和总结。
5.缺席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情况较多,个别党委委员参加党支部活动少。
一是各党支部通过主题党日组织支部党员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对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认识,严格落实《党章》中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规定。二是党委书记对缺席支部活动的党委委员进行谈话提醒;相关同志在中心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该问题说明情况,作出自我批评。
6.缺席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情况较多,少数党员经常缺席党支部活动。
一是各党支部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缺席支部活动的党员进行谈话提醒,在主题党日活动做出情况说明,并在组织生活会上就此类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增强党员意识,规范支部各项组织生活制度,确保支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7.考勤制度执行不严。
一是调查相关科室及相关人员考勤情况。二是分别召开党委会、主任办公会和相关专题工作会议,将规范电子化考勤管理工作进行研究及工作布置。三是组织相关人员到市直卫生健康单位现场考察电子化考勤管理工作。四是召集相关人员商定OA系统调整及完善的工作方法和技术参数。五是修订中心《考勤制度》,召开中心各科室负责人和考勤员会议,传达布置OA电子化考勤实施工作及电子化考勤记录具体操作培训。六是中心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采取每月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检查各科室考勤制度执行和考勤记录情况。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
8.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实。
一是加强组织学习,严格廉政党课教育。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教育理论学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监察法》等党规党纪。二是抓好研究部署。自10月起中心党委每月召开党建工作例会,支部书记参与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党委书记听取支部书记落实“一岗双责”的工作汇报,班子成员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的汇报,推进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三是开展了专项督查。根据《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内部督查实施方案》,由纪委书记带队,成立专班对中心各科室和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常规督查。
9.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
一是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二是新增《党员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党委书记及班子成员要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履行好提醒之责、监督之责,每年至少谈话一次以上。11月,党委书记按规定要求与中心党委领导班子、中层正职及关键岗位人员开展了廉政谈话。
10.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指导基层纪检机构履行职责不够到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委(监察室)履职能力不足。
一是中心召开了纪委委员和支部纪检委员培训暨集体廉政谈话会,对纪检委员进行业务培训、工作指导,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纪检委员的积极作用。二是加强党风廉政重点风险防控,修订完善廉洁风险防控手册,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三是中心党委书记分别与相关责任人进行谈心谈话。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1.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参加培训、会议存在住宿费超标准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鄂财行发〔2016〕18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预算法》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修订了《培训费和会议费管理制度》《差旅审批报销制度》《经费开支审批制度》《日常费用支出报销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参加培训、会议住宿费报销标准。三是中心召开“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强化廉政风险管理”宣贯会,财务科科长对财务相关制度及报销流程等方面为大家进行了讲解,并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了《宜昌市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及《宜昌市市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四是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规范化制度建设”的主题学习中,财务科科长针对巡察期间反馈的财务管理方面的主要问题及财务报销流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了中心财务制度修订解读。五是已完成2017年12月至2018年11月期间,超标准报销的26笔住宿费1.63万元的清退工作。
12.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费用报销未执行“一事一结”。
一是制定了《车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车辆的日常使用,明确车辆修理的日常管理。二是对车辆维修费按照“一事一结原则”,严格预算管理,凭车辆维修预算、维修费发票及维修签收清单办理结算手续,未经批准或者无特殊情况事后审批预算的,不予办理。三是修订了中心《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明确公务接待费执行“一事一结”,规范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和事后报销流程。
13.费用支出未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城区内办事普遍乘坐出租车。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结合公车改革相关要求,制定中心《车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14.费用支出未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安排参加各种收费类会议、培训较多。
一是修订《学术活动、论文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各级职称、学术兼职等确定每年度参加收费类培训交流会的频次。二是根据管理制度修订内容,完善事前审批流程,将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班、研讨会、学术交流活动的审批关口前移,科教科参与事前审批。
15.疫苗管理较为混乱,存在廉政风险。
一是采用层层谈话提醒,进一步强调疫苗管理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增强疫苗管理人员的责任心,推动疫苗管理制度的落实。同时加强对全市疫苗安全管理的技术指导和督导,进一步规范了全市的疫苗管理,确保疫苗接种安全,更好的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二是指定专人负责疫苗管理工作,疫苗账务日清月盘。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物资管理制度》,强化责任,严格落实定期联合盘存,确保疫苗账实相符。四是统一账目管理,以财务科管理的疫苗电脑账为依据,对库房疫苗实物进行管理。五是对2017年11月盘存结果按《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已向主管部门市卫健委提交调账报告。
(五)在选人用人方面
16.越权设置机构。
一是修订完善《中共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范围、议事程序、议事规则等进行了逐一明确。二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规矩意识,严肃纪律。三是中心党委已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报送了关于内部机构设置的请示,目前正在等待上级部门批复意见。
17.违规设置“主任助理”职位。
一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提高认识,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中心党委研究决定免去违规设置的“主任助理”职务。
18.干部选拔相关程序不规范。
一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高对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基本条件、任职资格、纪律、监督的认识,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在今后工作中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把握分析研判与动议、民主推荐、考察、集体讨论和任职等关键环节,做到操作规范、程序严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落实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始终保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压态势,全面提升中心党委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二)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持续跟踪督办,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财务管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直接向市委巡察办进行反映。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0717-6922659,通讯地址:宜昌市东山开发区大连路3号,电子邮箱:30945285@qq.com。
市委巡察办联系电话:0717-6256876,邮箱:yichangshiweixuncha@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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