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出具“湖北省有害生物防治储备资格证明”职责。 特此声明。 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9年8月26日
上一篇 关于在卫生计生系统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告
下一篇 中共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