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卫生大会通过历史性的《大流行协定》,使世界在未来大流行面前更加公平和安全
发布时间:2025-05-22作者:信息来源:

  各国和全球应对冠状病毒病的措施存在差距和不公平现象,因而启动密集谈判,历时三年,协议终获通过。

  该协议促进全球合作,以确保对未来大流行的应对更有力、更公平。

  接下来的步骤包括就病原体获取和惠益分享系统进行谈判。

  世界卫生组织会员国今天以协商一致方式正式通过了世界上第一份《大流行协定》。第七十八届世界卫生大会这一里程碑式的决定是各国政府为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大流行的破坏性影响而发起的为期三年多的密集谈判的高潮,其目标是使世界更安全、更公平地应对未来的大流行。

  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博士说:“由于会员国的领导、协作和承诺,今天通过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世卫组织大流行协定》,世界更加安全。该协定是公共卫生、科学和多边行动的胜利。它将确保我们通过集体行动能够更好地保护世界免受未来大流行的威胁。这表明,国际社会认识到,我们的公民、社会和经济不能再遭受像2019冠状病毒病大流行期间遭受的损失。”

  各国政府今天在世卫组织最高决策机构世界卫生大会的全体会议上通过了《世卫组织大流行协定》。此前,会员国代表团昨天在委员会表决(124票赞成、0票反对、11票弃权)后批准了该协定。

  菲律宾卫生部部长、今年世界卫生大会主席Teodoro Herbosa博士主持了《协定》的通过。他说:“从2019冠状病毒病大流行高峰期开始,世界各国政府以远大抱负、奉献精神和紧迫感采取行动,行使其国家主权,就今天通过的历史性《世卫组织大流行协定》进行了谈判。”既然《协定》已经诞生,我们大家都必须以同样的紧迫感采取行动,落实其关键内容,包括建立制度,确保公平获得救命的大流行相关卫生产品。冠状病毒病大流行是一次罕见的紧急情况,《世卫组织大流行协定》也提供难得的机会,可以从这场危机中吸取教训,并确保如果未来出现大流行,全世界人民得到更好的保护。

  《世卫组织大流行协定》规定在一系列领域加强国际协调的原则、方法和工具,以加强预防、防范和应对大流行的全球卫生架构。这包括公平和及时地获得疫苗、治疗方法和诊断工具。

  关于国家主权,协定指出:“世卫组织大流行协定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赋予世界卫生组织秘书处,包括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任何权力,使其能指示、命令、修改或以其他方式规定任何缔约方的国家和/或国内法律(视情况而定)或政策,或者使其能授权或以其他方式强行要求缔约方采取诸如禁止或接受旅行者、强制实施疫苗接种或治疗或诊断措施,或者实行封锁等具体行动。”

  编辑说明

  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关于《世卫组织大流行协定》的决议规定了准备实施该协议的步骤。其中包括启动通过一个政府间工作组起草和谈判病原体获取和惠益分享系统的进程。该进程的结果将在明年世界卫生大会上审议。

  一旦大会通过了该病原体获取和惠益分享系统附件,《世卫组织大流行协定》将开放供签署和审议批准事宜,包括供国家立法机构批准。在60个国家批准后,《协定》将生效。

  此外,会员国还指示政府间工作组采取措施,促成建立大流行预防、防范和应对协调金融机制和全球供应链和物流网络,以“加强、促进和努力消除障碍,确保在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突发大流行期间)公平、及时、迅速、安全地为有需要的国家提供负担得起的大流行相关卫生产品,并预防此类突发事件。”

  根据该协定,参与病原体获取和惠益分享系统的制药商将在公平和及时获得大流行相关卫生产品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它们可以向世卫组织提供“快速获取针对造成突发大流行的病原体的安全、优质、有效的疫苗、治疗方法和诊断工具,目标是实时产量的20%。”将根据公共卫生风险和需要向各国分发这些产品,其中特别注意发展中国家的需要。

  《世卫组织大流行协定》是根据《世卫组织组织法》第19条谈判达成的第二个国际法律协议,第一个是2003年通过并于2005年生效的《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